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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浩德首席代表拜访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下午,浩德国际副总裁兼中华浩德首席代表陈跃建女士与中华浩德总干事刘树青女士等一行四人拜访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境外NGO管理办公室),受到了主任颜东升,队长方璞和李想警官的热情接待。

      陈跃建女士进行了自我介绍后,在会议上详细介绍了浩德国际的成立背景、目前在世界各地及中国的项目概况、中国项目的特色和开展情况,同时也分享了浩德国际成立六十一年来在国际儿童服务领域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和社会各界给予的认可。最后,陈跃建女士代表浩德总部对境外NGO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的高效服务表示高度的赞扬,并诚挚的感谢境外NGO管理办公室对中华浩德在华合法注册和活动的大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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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璞队长非常感动浩德长久以来为儿童所做的一切。在《慈善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相继出台后,他认为儿童的保护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课题,而浩德致力于儿童服务的专一性难能可贵。他直言浩德所从事的国际收养工作,是专业性与风险性并存的服务,不仅跨越了不同的法律体系,还存在着文化冲突和利益驱动的种种考验。浩德可以将这些问题平衡好,真正从儿童的角度出发服务儿童,非常值得肯定,希望浩德可以继续进行合法专业的国际收养活动。中国公安部门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同时承担社会服务职能。境外NGO管理办公室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理念也同样是服务与管理并重,目的是起到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作用。中华浩德的在华活动有许多与公安部门相关联的工作,例如:弃婴、打拐儿童、反家暴和护照办理等等,方队长非常欢迎与中华浩德日后就相关业务进行更深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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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东升主任亲切的过问了中华浩德前期注册的情况,也对要求提交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报告”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和说明。颜主任指出,随着中国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国际化,中国新出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与许多国家的法律相比,包容度很高。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民间外交的重要性,积极鼓励中国的民间机构走出去,发挥民间组织的能动性和在外交领域的柔性和弹性。国内民间组织应该积极参与进来,但许多组织因经验不足而受限,颜主任在与陈跃建女士探讨了中华浩德与国内NGO将来合作的可能性后,希望中华浩德可以与国内民间机构一起走出去,在世界舞台上发挥作用、贡献力量;鼓励中华浩德跟随“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儿童服务工作。颜主任在最后对中华浩德在注册后的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表示关心并愿意协助解决。业务负责警官李想也在会中对浩德的前期准备和沟通配合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表扬。

       中华浩德非常欣喜《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出台,让我们今后在华的儿童服务可以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在中国活动的20多年间,中华浩德一直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各项工作、合法活动。作为国内第一批获得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的机构,注册成功后,中华浩德被中国政府赋予了合法的身份和权利,同样的,也会依法履行义务和职责。中华浩德一定严于律己,依法在华开展工作,与公安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以更高的热情和专业技能投身于国内的儿童服务事业,为推动中国儿童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浩德国际儿童服务中心成立于1956年,总部位于美国西部俄勒冈州尤金市,最早由浩德夫妇创办,在当时推动了美国为国际领养立法——《浩德法》,是现在全世界最大的儿童收养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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