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后,首批通过审核准予在京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颁发代表机构登记证书。颁证仪式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举行。领取证书的机构有包括浩德在内的20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以及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国家林业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证书颁发仪式。英国、法国、瑞士等国家驻华使馆官员应邀参加。在颁证仪式现场,公安部NGO办公室负责人郝云宏对首批获得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组织表示祝贺,并说:目前,全国各省级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备案受理窗口均已对外开放,依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登记备案服务。公安机关将继续秉持对外开放、合作包容、公开透明、依法公正的理念,积极为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申请登记提供便利和高效服务,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表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民政部门将继续做好各项规范指导和服务指引工作。
在2016年《管理法》制定过程中,浩德作为一个境外非政府组织积极参加了由清华大学公益学院、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友谊促进会组织的一系列培训交流会。法律颁布后,浩德通过来人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配合民政部与公安部移交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公安部也是一步一步引导来开展工作,保证机构登记过程过渡平稳。
自2009年浩德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代表处到如今移交给公安部,加之09年以前同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15年,浩德在民政部的信任和支持下已经开展了23年的工作。今年依法在公安部注册后,民政部将继续作为浩德的主管单位指导浩德在华工作。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在公安部的监管下,在民政部的带领下,浩德可以继续在全中国范围内依法开展我们的儿童安置、家庭寄养、家庭保护、医疗支持、教育支持、康复培训等和帮助困境中的孤残儿童相关的活动,让他们拥有温暖有爱而安全的家!

颁证仪式结束后,浩德总干事刘树青还接受了凤凰卫视的采访,首先表达了对公安部和民政部的感谢,以及作为首批取得登记注册代表机构的欣喜感受和对未来工作开展的期许。

一路走来,浩德谨遵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今天浩德能够成为《管理法》实施后首批领证的机构,感到荣幸而骄傲,也非常感谢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热情高效的服务,相信在迎来属于我们境外非政府组织自己的法律后,我们在中国的交流与合作将会更好地发展,我们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浩德作为民间机构也会在新的一年更好的发挥我们的社会力量,继续努力为更多中国困境儿童提供更好的辅助性服务,陪伴他们健康成长!
